《明实录》
源自:
《明实录》是有明一代最系统、最基本的史料,系明代历朝官修之编年体史料长编。自明
太祖至明熹宗共十五朝十三部二千九百零九卷,其中建文朝附入《太祖实录》,
景泰朝附入《英宗实录》。明制:新皇帝即位,即诏修前代实录。一朝史事,无
不收入,为研究明史之基本史籍。实录修成,誊录正副二本进呈。正本藏内府,
嘉靖后贮于皇史宬,副本藏内阁,原稿焚之,以禁外传。
《明实录》分为《太祖实录》、《太宗实录》、《仁宗实录》、《宣宗实录》
、《英宗实录》、《宪宗实录》、《孝宗实录》、《武宗实录》、《世宗实录》
、《穆宗实录》、《神宗实录》、《光宗实录》、《熹宗实录》共十三朝实录。
明朝每修完一代皇帝实录,都进行妥善保管,尤其是明神宗以后,实录与宝训(宝
训与实录同时修,并同时进呈皇帝)修完后,即誊写四份,实录与宝训正本藏皇史
宬,副本藏内阁,大本藏乾清宫,另有小型本以供御览。这样,就有正副大小四
种本子同时并存,但其内容完全一样,不得有任何错漏。
万历中,大学士申时行命诸学士校雠,始转相抄录,各种传抄本才得流传,
其间也出现了卷帙有出入、内容有详略,以及脱落、错简等舛误。今海内外留下
的各种传抄本约有十余部。
明代史料论原始自然首推明代档案,它是明朝中央及地方政权在行使统治职
能过程中,形成的各种类别的文件。
李自成进京后,四种实录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破,但一直到乾隆年间,正副
大小四种实录绝大部分都完好无损。清初为修明史,遂将正副大小四本俱移藏明
史馆,为便于检阅,明史馆就综合四种本子的明实录重新抄录一本,力求完善,
以供修史之用。
乾隆年间,明史修成。由于实行文字狱,《明实录》则变成了禁书,民间的
传抄本多收缴焚毁,而史馆的正副大小本,以书册宽大,需挪出以置其他档册。
同时因钦定明史己成,而实录也是残缺不全,遂从满人大学士三宝之请,于乾隆
四十八年(1783)三月,将库存明实录及皇帝宝训,共4757本,移出史馆,一并
焚毁。此后,就只有明史馆传钞的那部实录为最善之本了。而随着岁月的流逝,
这部实录亦日渐残破。民国年间,实录藏于国立北平图书馆中,称为红格钞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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